1.報考對象有何要求?
答:按照原廣東省人事廳、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廣東省藥學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粵人發〔2008〕218號),報考對象指我省藥品研制、檢驗、生產、經營、監督等企事業單位從事藥學專業工作的人員。
2.所學專業哪些可以報考?
答:取得藥學、中藥學、醫學、護理學、生物學和化學類專業學歷,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以上專業目錄按照1993、1998或2012年版的國家教育部制訂的專業目錄中的學科類別或一級學科范疇。
3.報考條件中“具有藥師或相關初級資格”如何理解?
答:“具有藥師或相關初級資格”是指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醫學、護理學、生物學、化學)的初級(助理級)職稱,包括藥師、中藥師、制藥助理工程師、醫療器械助理工程師、醫師、護師、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藥師等。執業藥師、駐店藥師不屬于職稱;藥士、中藥士、技術員等員級也不屬于此范疇。
4.對于免考部分科目,學歷有何要求?
答:取得駐店藥師資格后,從事藥學專業工作滿4年的人員,可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對于符合免考條件者,學歷方面不作要求,即初中、高中、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等學歷也可以報名。
5.免考專業知識科目,對駐店藥師資格的專業有何要求?
答:所取得的駐店藥師資格的專業與報考的專業必須相一致方可免考,即藥學專業駐店藥師報考初級藥學專業技術資格,可免考藥學專業知識科目;藥學專業駐店藥師報考初級中藥專業技術資格,不能免考中藥學專業知識科目。
6.如何識別駐店藥師資格的專業?
答:駐店藥師資格證和駐店藥師注冊證號碼左起第三位為專業代碼,“1”為藥學,“2”為中藥學,“3”為中西藥。
7.持有省外核發的藥師職稱證,可否報考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答:持有省外核發的藥師及相關初級職稱證(助理級),符合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從事藥學專業工作年限,可報考藥學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8.何為屬地報名原則?“省直”包括哪些單位?
答:按照考試規定,報名按照就近原則,在所在的省直或市考區報名。各市市屬單位人員請按屬地原則,網上報名時選擇所在市報名點進行報考。廣州市屬單位考生選擇“廣州市”報名點進行報考。屬于省直或省屬單位(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網上報名時應選擇“省直”報名點進行報考。
9. 不誠信報考的后果會怎樣?
答:報考不誠信的表現主要包括學歷造假、資歷造假、工作年限不實、所學專業不符、單位印章造假等情況。
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和成績;已取得資格證書的,將按照人社部12號令的規定,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收回資格證書,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二、報考程序
10.我省考試報名的網址和時間?
答:本次考試實行全省統一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和考后審核,考生自行登陸“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藥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深圳市屬單位考生請登陸深圳市考試院網站進行報名)。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4年7月21日9:00-8月11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和網上支付。
11.考前是否要到現場交表審核、現場交費?
答:不用。考前只需要按照網站提示,自行對照報考條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按程序進行網上報名、網上支付、準考證打印即可參加考試。考后全科成績合格者按照“廣東省人事考試局(www.gdkszx.com.cn)網站通知要求到現場交表審核。
12.如何正確選擇報考級別?
答:藥學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級別為“考三科”、“考二科”。藥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級別為“考三科”。
大部分考生應選擇“考三科”,考試成績滾動周期為2年,即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選擇“考二科”的條件:取得廣東省駐店藥師資格之后,從事藥學專業工作滿4年,可以參加初級資格考試。
符合“考二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13.老考生為什么無法修改報考級別和專業?
答:考生如果以老考生身份登陸報名,系統自動調用原有檔案信息,報考級別和專業顯示為灰色,不允許更改級別和專業。如果考生確實要更改報考級別或專業,必須以新考生身份登陸報名,這樣上一年成績不滾動,請慎重選擇。
14.為什么網上報名提交信息時提示“報名重復”?
答:這種情況出現是因為考生已經在網上報名系統里填報過考試信息,當再次提交報考信息時系統就會檢測到重復身份證號,并提示身份證號重復無法保存,在這種情況下考生應從查詢修改入口登陸系統修改原來的報名信息。
15.忘記打印報名表,如何處理?
答:根據規定,報名結束后系統不再支持打印。對未及時打印《報名表》者,后果自負。
16.過了繳費截止時間,能否補交考試費?
答:因系統設定了截止時間,超過繳費截止時間,考生無法再進行報名費補交。
17.報名后,有違紀違規行為被禁考,報名費可否退還?
答:考生報名藥學考試后,因參加其它專業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被處予禁考的處理,其所報名的藥學考試時間剛好處于禁考期內,考生將不能參加藥學考試。因考生繳交的報名費已按財政規定實時上交國庫,且報名結束后已經預訂試卷,報名費將無法退還,考生也不能參加考試,將按缺考處理。
18.如何開具繳費發票?
答:考生如確實需要開具非稅收入票據,請在考試報名繳費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具體以網上支付注意事項為準)到省人事考試局受理大廳遞交開票申請及網上成功繳費的繳款證明(如考生信息表、網上繳費截圖,需網上打印),然后由省人事考試局集中向銀行申請,票據申請到后再電話通知考生領取。各市考生發票由各市考試管理機構負責辦理和發放。
19.準考證如何獲取?
答: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2014年11月3日9:00-11月7日17:00登陸省人事考試局(www.gdkszx.com.cn)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三、資格審核
20.全科成績合格后如何提交材料審核?
答:考試合格標準公布后1周起,按省人事考試局網站(www.gdkszx.com.cn)公布的考后提交報名材料要求,到報名所屬地市或省直指定地點提交報名材料接受資格審核,逾期提交視為考生自動放棄資格申請。
21.對報考單位性質有什么要求?
答:報考單位性質要求:一般指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工商注冊企業、事業法人單位和駐粵部隊等涉藥單位。
22.考后遲交報名材料審核,后果如何?
答:考試合格標準公布后,請考生密切留意省人事考試局網站(www.gdkszx.com.cn)有關提交報名材料的通知。對逾期不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申請。資格審核不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證書。
四、考后事項
23.考后能否更改姓名、身份證號及上傳的照片?
答:不行。按照規定,考生姓名、身份證號、個人照片考后不得更改。因此,考前網上報名時務必核對正確個人信息后才可打印報名表和進行網上繳費,考后審核時提交的照片必須與考前上傳的照片一致,否則不予受理。
24.考后如何申請成績復核?
答: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考生在成績公布后30天內向報名所選考試管理機構提交書面復查申請。
25.滾動考試項目成績如何滾動計算?
答:以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考試項目為例,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如藥學專業是滾動考試,有3個科目。考生若在2012年報考全部3科合格1科,2013年報考剩余2科合格1科,那么2014年報考時只能保留2013年的成績,而2012年成績無效。考生必須在連續2年全部3科合格才能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26.資格證書獲得的條件是什么?
答:全科成績合格+考后資格審核合格。
其他網上報名常見問題,請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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