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執業藥師注冊中心
粵藥執注〔2014〕75號
關于加強醫療器械質量管理員、醫療器械
購銷員崗位證管理的通知
各醫藥鑒定站: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53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國務院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相關后續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號)的文件規定,要求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進一步加大職業資格清理力度。鑒于醫療器械質量管理員和醫療器械購銷員兩個職業名稱未納入《國家職業分類大典》,結合我省在使用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的《省直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業務系統報考平臺》的實際情況,我中心嚴格執行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的決定,取消兩個職業資格證。同時,依據省局《廣東省開辦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驗收實施標準》(2012年修訂)粵食藥監法〔2012〕185號文件的要求,我中心將加強醫療器械質量管理員、醫療器械購銷員崗位證管理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培訓考核
醫療器械崗位的培訓與考核工作采取統一計劃、統一教材、統一試卷,分市組織考核的方法進行,具體工作由各市醫藥職業技能培訓中心負責組織實施,試卷由省執業藥師注冊中心提供??荚嚦煽兒细裾?,頒發由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制的崗位證書。
二、培訓教材
統一使用原有培訓教材不變。
三、收費標準
培訓費120元,教材費30元,共計150元。
四、有關要求
各市醫藥職業技能培訓中心需按照崗位證書辦理流程上報培訓計劃、申請試卷及提供辦證所需各項資料辦理崗位證書。請各醫藥鑒定站積極配合,做好相關的解答工作。
聯 系 人:麥嘉怡
聯系電話:020-37886903
廣東省執業藥師注冊中心
2014年12月8日
抄送:省局人事處、醫療器械監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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