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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見證保險利率歷史,3.0%時代落幕
2024/8/6

8月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向各監管局、人身險公司和行業協會下發了《關于健全人身保險產品定價機制的通知》(金發【2024】18號)。
01產品預定利率全線下調
《通知》提出,自9月1日起,新備案的普通型保險產品預定利率上限為2.5%,相關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按2.5%執行;預定利率超過上限的普通型保險產品停止銷售。
自10月1日起,新備案的分紅型保險產品預定利率上限為2.0%,相關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按2.0%執行;預定利率超過上限的分紅型保險產品停止銷售。新備案的萬能型保險產品最低保證利率上限為1.5%,相關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按1.5%執行;最低保證利率超過上限的萬能型保險產品停止銷售。


02建立預定利率與市場利率掛鉤及動態調整機制
《通知》要求,建立預定利率與市場利率掛鉤及動態調整機制。參考五年期以上LPR、5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10年期國債到期收益率等長期利率,確定預定利率基準值,由保險業協會發布。掛鉤及動態調整機制應當報金融監管總局。達到觸發條件后,各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及時調整產品定價。
也就是說,預定利率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可以隨著市場利率隨時調整的,要及時調整產品定價。但目前我國已經長期處于低利率狀態,而且可能繼續延續。
03保單利益演示強調賬戶利率風險共擔和投資收益分成機制
《通知》提醒:對于分紅型保險產品和萬能型保險產品,各公司在演示保單利益時,應當突出產品的保險保障功能,強調賬戶的利率風險共擔和投資收益分成機制,幫助客戶全面了解產品特點要平衡好預定利率或最低保證利率與浮動收益、演示利益與紅利實現率的關系,根據賬戶的資產配置特點和預期投資收益率差異化設定演示利率,合理引導客戶預期。在披露紅利實現率時,應當以產品銷售時使用的演示利率為計算基礎。
《通知》鼓勵開發長期分紅型保險產品。對于預定利率不高于上限的分紅型保險產品,可以按普通型保險產品精算規定計算現金價值。
04全渠道報行合一即將到來
在深化“報行合一”方面,《通知》要求,各公司在產品備案或審批材料中,應當標明個人代理、互聯網代理、銀郵代理、經紀代理等銷售渠道,同時列示附加費用率和費用結構。
也就意味著,未來各個銷售渠道都將嚴格實行報行合一政策,不管是個代、經代或是銀保代理人都將回歸同一起跑線,這對于引導行業良性競爭是非常有意義的。
3.0時代馬上結束,2.5時代即將拉開大幕
從字面上看可能只是0.5%的降幅
但是對于產品收益來講,影響的可不是“一星半點”
以3.5%、3.0%、2.5%三種預定利率為例

同樣投入100萬本金,持有20年:
預定利率3.5%的產品現價為199萬;
預定利率3.0%的產品現價為180.6萬;
預定利率2.5%的產品現價為163.9萬。
所以說,如果有理財儲蓄需求的朋友,現在最好的選擇就是把握當下,用3.0的固定收益,鎖定穩穩的幸福。

文章來源:恒邦頭條